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卫办科教发〔2003〕32号文件规定
1、西医类(不含药学)专业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。
2、中医药类专业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、从业中医人员。
但在实际报名中,招办将告知考生有关信息,报名与否由考生自己决定。
[来源:南岸区招考办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