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来源: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]
一、招生情况
1 、面向全国招收应、历届毕业生,在当地所在中学或地(州)、县(市)招生办报名,民汉兼收,参加普通高考;学生毕业获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。
2 、“三校”毕业生或相当于中专、高中文化毕业程度,可在各地(州)、县(市)招生办报名,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“三校生”考试;学生毕业获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。
3 、经自治区劳动厅、教育厅批准,学院与克拉玛依技师培训学院合作办学的试点院校。成为自治区唯一的“ 3+ 2 ” 高职教育与职业资格双直通 试点院校。初中后“ 3+ 2 ” 学生 前三年在联合办学点克拉玛依技师培训学院接受初、中级专业技术教育,后两年在学院接受高级专业技术教育。
二、录取原则
积极贯彻落实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当地分数线依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: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、 外语语种要求: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。
3、 男女比例:男女比例不限。
4 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,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四、收费标准
理工类学费 3300 元 / 年,文史类学费 3000 元 / 年,汽车类学费 4000 元 / 年(学制两年 , 列入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)。学生公寓住宿费 800 元 / 年。
五、奖学金设置
1、 国家奖学金: 4000 元 / 年。
2、 学院奖学金:特等 3000 元 / 年;一等 1500 元 / 年,二等 700 元 / 年,三等 500 元 / 年。
3、 企业奖学金:学习成绩优秀者,获得企业奖学金并可优先到企业就业。
4、 单项奖学金: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。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各项学习、科技技能、体育、文艺等竞赛活动,成绩优秀者分别予以奖励。
六、助学措施
1 、国家助学贷款:执行国家相关的助学贷款政策。
2 、特困生补助金:根据学院规定在校期间可享受减免学费一次,依据特困生的实际情况,可酌情减免 1/2 或 1/3 学费。
3 、勤工助学:学院积极组织为学生提供开展勤工助学的机会,坚持勤工助学的学生能够基本解决生活费。